防信访事项产生原因的多元化
1、各类问题的增多和处置不力、不到位诱发信访事项。当前,经济社会生活中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逐年增多,绝大多数信访问题是由于涉及到信访群众切身利益,但由于种种因素,实际解决的程度与群众的期望值还有一定的差距,或一次解决不到位,又不向群众认真解释、做过细的思想工作,从而导致群众情绪激化和心理失衡。
2、信访问题是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。一是随着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,人民群众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关注和注意维护自身的各种利益;二是社会单位和群众对消防工作的关注度逐年上升;三是群众的法制意识、政策观念普遍增强;四是社会信息化程度和警务、党务公开力度越来越高。
3、信访处置过程中存在问题。一是信访举报渠道不畅。虽然各级均设置了举报电话、信箱等便于群众举报投诉,但因宣传不足、重视不够、力量不足和种类繁多等原因,至使举报信箱、电话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。二是信访办理不及时。在信访调查信访问题时,调查不细致、不耐心,有的认为群众有意刁难,对应解决或可以解决的问题没有给予解决。三是信访办理质量不高。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办理质量不高,处理不到位或处理后没有及时反馈,信访人不满意,导致矛盾问题上移。四是上级受理的一些基层信访问题按程序转到基层办理后,有的调查处理信访问题时,不是以解决问题为目的,而是以“报结”为前提,在文字材料上动脑筋、做文章,使得群众的需求没有得到真正解决。
4、信访群众的心理多样化。部分群众思想观念难以适应形势发展,心理承受能力较低,心态失衡,因消防执法延伸至消防部门;部分群众存在认识误区,对基层大队不信任,认为只有上面的领导才会公正、公平,只有以上压下能尽快解决问题;部分群众认为信访“包治百病”,什么事都能解决;少数人抱着“不闹不解决、小闹小解决、大闹大解决”的心理,出现缠访或越级上访;有的上访者多头上访,接待部门和接待领导之间缺少协调,答复不一,使上访人员乘机钻空子,抓住“把柄”,导致问题复杂化,形成上访“钉子户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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